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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缘

[纠纷] 第一次出手,就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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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11-21 15:49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2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条件】快递自付,拍下并付款为准"——————这个管事,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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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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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上次有个卖硬盘盒的帖子,好多天没人理,我一顶,马上跟了一堆人要,我最先PM卖家的,结果卖家把链接给后面的买家了,还说别人已经拍下了,呵呵,就当自己省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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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28 17:3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23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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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2-8 20:1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23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纠结了
    人家说了付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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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先拍下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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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3-22 11:16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3-23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是确定要了先拍下然后再看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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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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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8 08:22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3-2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ngmao 于 2011-3-23 22:28 编辑

    先款先得有时未必是诚信公平的,作为卖家,货卖两处,本来就失误,未考虑周全,我觉得论坛和淘宝同时上的话,淘宝里务必注明,“未与卖家沟通确认而拍下并付款的无效,请务必在拍之前先与卖家沟通”,论坛里还是老规矩,标准语为准。这样不会引起纠纷。其实淘宝拍下的,卖家说“货已售完,退款即可”,这样的情况我遇到多得去了。已经卖完没来得及下架的比比皆是,反正出现这种情况,卖家的诚信无论如何对哪一方来说总有一方会稍稍打些折扣。楼主还是好好与之沟通吧,不行也给你省些开支,呵呵

    这边已售出,那边还在跟别人谈交易,这本身就与规矩-交易规则背道而驰了,不针对任何人,就事论事而已,说的不对,就当俺没说。无须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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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9 01:06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3-23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先款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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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就是在犹犹豫豫中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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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机会就是在犹犹豫豫中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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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2-31 00:48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3-23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遇到的情况是,在淘宝拍下并汇钱,卖家把东西卖给了另一个人。让我退钱去,并说这叫:“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利。”遇到这样的事情,别人说什么都没有用的,卖家认为自己做得对就得。虽然我心里有点不爽,但想一下心里也释然了,有钱还怕买不到东西?所以请LZ看开点。不要太在意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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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也是第一次出手就被人放鸽子,不过我是已经拍了淘宝的连接以后他没有通知我就关闭交易了,谁我就不说了,我也在跟帖中说了我要了,也是我第一个说要了rx-1,但是那位兄台就说手电没有在他这里,这个也算了,可是过了几天他却在同一个帖子中说送给朋友了,我联系他,他说过几天要回来给我,然后就一直联系不上他了,我同情lz,也在这里倒一下苦水,希望有人来规范论坛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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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4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让条件】快递自付,拍下并付款为准

    按照转让贴的条件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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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4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也办过这事  经历多了就有经验了 不管是买还是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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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2-28 20:32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3-24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17楼{:1_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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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2-20 20:29
  • 签到天数: 6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3-24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简单的问题也用来发帖{:1_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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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2 09:28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2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互相理解
    说不定错过了这次
    过几天就有同样的好东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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