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688|回复: 58

[纠纷] 第一次出手,就出现纠纷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x
本帖最后由 西缘 于 2011-3-23 13:59 编辑

购买sanolee 朋友的望远镜

我在比较早的时间向sanolee 定下,并和sanolee 正在聊天(可见旺旺纪录),但没付款,想看看他还有没有其他闲置的物品,可以一并转给我的

结果定下后十多分钟,被另外一位朋友直接从淘宝拍下了并付款了

现在这个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办呢?请各位坛友说说吧

朋友们请注意:是我先定下的,这点很重要,我定下的时候,卖主也肯定了,并且快递、付款方式都谈好了,可以说这个时候,淘宝那边的链接就已经失效了
回复 dsu_marcocopyright:copyright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3-5-1 11:20
  • 签到天数: 101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2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矩,先付款的先得 !除非你跟人家沟通协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 是先款 先得。。。


    楼主这个特殊情况了 有点 可以跟卖家协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7-2-2 23:07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3-23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这个事情首先向发帖的这位坛友道歉,和您一起一共3位坛友都在谈这个单筒,一个是因为发哪家快递事情还在谈,一个是你说好先定下,还一个还在沟通,但3位朋友都没有拍, 之后的那位坛友拍下直接付款了,我也旺旺上和他说了,之前有人定下,但没付款,征询下愿不愿意退,并说明只能周末再发货,买家说接受并不愿意割让我也无能为力了 !PS:我转让贴里的转让条件就是 “(4)【转让条件】快递自付,拍下并付款为准” 按字面理解!!诚信重要,所以发帖的这位朋友不好意思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3-5-1 11:20
  • 签到天数: 101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23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为本 !沟通很有必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2-11 07:49
  • 签到天数: 200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3-23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不算纠纷吧,有人先拍下并且把款付了,那你只能和付款的人协商了。
    我在二手区遇到过很多次类似的事了,这边还在谈,那边有人把你想要的东西搞走了。其实也没啥,常在二手区待着,还是会有些你喜欢的东西出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 12:58
  • 签到天数: 14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3-23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语说的好
    买卖不成人意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互相理解一下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1-3-23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1楼有更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6-1-2 22:08
  •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3-23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1_217:}算了,不要纠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0-5 08:19
  • 签到天数: 76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23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算了吧。{:1_21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7 21:06
  • 签到天数: 5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3-23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细节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4-13 17:2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3-23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以和为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18 07:24
  • 签到天数: 1089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3-2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不成仁义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付款为准的话,楼主只能割爱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2-14 02:43
  • 签到天数: 29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3-23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一个链接发多人已经成习惯了。
    下次也学着截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9-21 09:51
  • 签到天数: 274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3-23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卖家都标称“以我要了和拍下付款”为主,我认为这是错误的,只能选其中一种,我本人也遇见过这种情况心里确实很不爽,希望版主和管理员重视,无规矩不成方圆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准了就要下手,付款就是了,何必非要通过购物车一并付款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3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定下了,有定金么?

    你要享受权利,当然要付出代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5-17 01:07 , Processed in 0.193126 second(s), 6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