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689|回复: 18

投诉id:chenqiocean多次辱骂本人,提示违规后变本加厉辱骂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0-25 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x
本帖最后由 叼炸天 于 2016-10-25 02:58 编辑

尊敬的坛主、版主:
本人投诉 id:chenqiocean投诉事项:在论坛电池综合DIY板块的某帖子回复中,此ID多次而已辱骂本人,更加令人愤慨的是本人提出其已违规后,该ID明确就是要辱骂本人并实施。
                 根据论坛置顶贴中《关于在他人贴中恶意回复、挑拨的处罚公告》中第二条描述的违规行为:使用恶毒语言攻击他人、或者版主以及论坛;
                 根据规定处罚原则:视情况给予3日至永久禁言。鉴于其在本人劝阻提示违规后依然明确要骂人的恶劣行为,申请版主大人给与其不低于三个月的禁言期的惩戒,以观后效。
                 备注:本人在和其探讨问题中保持克制、并未回骂。
投诉证据:如图:

                   576F.tmp.jpg 6F20.tmp.png B937.tmp.png F3F4.tmp.png 10B7.tmp.jpg 87B.tmp.jpg 36C9.tmp.jpg




投诉证链接:http://www.shoudian.org/forum.ph ... horid=299726&page=1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8-29 00:36
  • 签到天数: 41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25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大侠,真是精力充沛,大半夜的不睡觉在那辩来辩去也辩不出个结果。
    来自苹果客户端来自苹果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8-8-5 20:44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6-10-25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头像叼炸天也能被骂{:3_1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6-7 09:48
  • 签到天数: 23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10-25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9-10 09:45
  •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10-25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别理他就可以了,以免双方都被禁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2-4-5 16:08
  • 签到天数: 34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6-10-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大侠增加了坛子人气,功不可没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6 21:35
  • 签到天数: 2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10-25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小孩干架,结果a小孩把b小孩干哭了,b小孩告家长了

    点评

    一个巴掌拍不响,目测木偶还在自由翱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6 15:11
    这不是小孩干架干哭了云云。 这是被投诉id恶意违反论坛规定的事实。 既然违反论坛的置顶规定,还是要按照论坛规定来处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5 19: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8-13 15:23
  • 签到天数: 193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6-10-25 1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双方都理性一些,大家天南海北有缘在一个论坛相识都是缘分哦。是不是啊,楼主仁兄!

    点评

    既然论坛制定了规则,那我认为就应该按照规则来,否则置顶帖的规则就毫无意义了。 且这个是恶意的、严重的违反了论坛的规则,如果不处理,未来恐怕没人乐于遵守规则。 另外我的建议也留了充足的情面,没有要求删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5 19: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云烟 发表于 2016-10-25 15:43
    两个小孩干架,结果a小孩把b小孩干哭了,b小孩告家长了

    这不是小孩干架干哭了云云。
    这是被投诉id恶意违反论坛规定的事实。

    既然违反论坛的置顶规定,还是要按照论坛规定来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lucifer_1919 发表于 2016-10-25 18:25
    建议双方都理性一些,大家天南海北有缘在一个论坛相识都是缘分哦。是不是啊,楼主仁兄! ...

    既然论坛制定了规则,那我认为就应该按照规则来,否则置顶帖的规则就毫无意义了。

    且这个是恶意的、严重的违反了论坛的规则,如果不处理,未来恐怕没人乐于遵守规则。

    另外我的建议也留了充足的情面,没有要求删除ID,而是禁言三个月而已,以观后效。

    点评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6 09:5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8-10 07:16
  • 签到天数: 8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6-10-25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爱乐普帝不在论坛说过好多次不骂人,要改像杨过一样当大侠吗?

    点评

    听其言,观其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25 21: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5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击者 发表于 2016-10-25 20:53
    那个爱乐普帝不在论坛说过好多次不骂人,要改像杨过一样当大侠吗?

    听其言,观其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1-10-17 00:23
  • 签到天数: 145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6-10-26 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华山论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12-12 15:47
  • 签到天数: 74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26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瓜子、辣条、茶都准备好了,坐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12-12 15:47
  • 签到天数: 748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6-10-26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叼炸天 发表于 2016-10-25 19:29
    既然论坛制定了规则,那我认为就应该按照规则来,否则置顶帖的规则就毫无意义了。

    且这个是恶意的、严重 ...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2-6 21:35
  • 签到天数: 23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6-10-2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云烟 发表于 2016-10-25 15:43
    两个小孩干架,结果a小孩把b小孩干哭了,b小孩告家长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目测木偶还在自由翱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16-12-29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这小子最近又开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6-12-29 1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就会不懂装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9 04:12
  • 签到天数: 220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7-3-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向QQ 635093289 栾素投诉才管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5-15 23:15 , Processed in 0.158626 second(s), 6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