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找回密码
 注册成为会员,享受更多功能。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龙潜

[纠纷] 提醒大家:5月1日到了,发帖格式请按新版规执行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31 05:29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4-18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当然支持,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5-30 18:0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4-1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一下版主。当在论坛发贴后,如果碱了标准语:我要了。但卖家以种种理由不出,或说是朋友老婆的东西,不出了;或说本地有要上门自提了;或说朋友直接抢了,不出了;。。。。。等等。

    版主如何定夺,敬请指明路。

    如果没人管,
    如果说买卖自由,出不出是卖家的自由,
    如果说淘宝拍了为第一标准,
    如果说可以PM为第一,
    如果。。。。。。

    不说了,太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18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认真学习新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24-3-22 08:48
  • 签到天数: 274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4-18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规一定要支持,但各方面的问题要考虑周全,很多桐油提出很多宝贵建议,取之精华弃之糟糠,祝手电论坛越办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3-11-9 22:1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4-18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elks 于 2010-4-18 19:37 编辑
    想问一下版主。当在论坛发贴后,如果碱了标准语:我要了。但卖家以种种理由不出,或说是朋友老婆的东西,不出了;或说本地有要上门自提了;或说朋友直接抢了,不出了;。。。。。等等。

    版主如何定夺,敬请指明路。 ...
    mioa 发表于 2010-4-18 17:44

    首先感谢您的建议、意见。

    在论坛发转让帖,卖家应明确说明以哪一种成交方式为准,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利应该申明。如果买家被鸽子,我想一定会质疑卖家的信誉。也许卖家也是网络交易经验不足或者偷懒少打字,造成沟通不良之后的不愉快。

    在版规修订以前,对您提到的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大家不是一样遵循网络交易的惯例处理交易事宜吗?我们现在提出来规范流程,就是希望少一些纠纷,少一些不开心的事情。

    网络交易个人信誉很重要,之前我们版主群也讨论过是否应该建一个置顶帖子--鸽子黑名单。但考虑到饭是一口一口吃的,所以没有正式提出来,希望在以后的实践中多方听取意见、总结《纠纷》类帖子的问题,将操作方法逐渐完善起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4-18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问一下版主。当在论坛发贴后,如果碱了标准语:我要了。但卖家以种种理由不出,或说是朋友老婆的东西,不出了;或说本地有要上门自提了;或说朋友直接抢了,不出了;。。。。。等等。

    版主如何定夺,敬请指明路。 ...
    mioa 发表于 2010-4-18 17:44


    详见交易格式第4条:(4)【转让条件】(包括运输流程、邮费的承担方式,是否保留选择买家的权利、以我要了为准、以淘宝拍下为准等交易条件)。卖家可以自己加以约束。

    兄弟意见非常的好,也很中肯。在版规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好进一步完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1-6 18:28
  • 签到天数: 5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4-19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论坛越办越好
    不过我觉得,应该允许善意的价格评论
    比方说,曾经的价格链接什么的
    这样才能让新手不会被宰。。。。
    规矩是针对所有人的,说不定今天的卖家就会变成明天的买家呢
    这样才能把论坛变成受大家都欢迎的坛子
    最后祝手电论坛越办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1-4 10:0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4-19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4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出个好建议.龙版转这帖子时最好有个技巧.不要复制,这很麻烦.直接让人点进去更好.另外想问下龙版是否很钢笔论坛有关系?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132782-1-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出个好建议.龙版转这帖子时最好有个技巧.不要复制,这很麻烦.直接让人点进去更好.另外想问下龙版是否很钢笔论坛有关系?
    http://www.shoudian.org/thread-132782-1-1.html ...
    bbc333333 发表于 2010-5-4 21:19


    俺从没去过笔坛,只听说过,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20-10-12 10:35
  • 签到天数: 78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5-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论坛越办越好
    不过我觉得,应该允许善意的价格评论
    比方说,曾经的价格链接什么的
    这样才能让新手不会被宰。。。。
    规矩是针对所有人的,说不定今天的卖家就会变成明天的买家呢
    这样才能把论坛变成受大家都欢迎 ...
    dingyaott 发表于 2010-4-19 09:36


    凡事没有绝对,应该就具体情况客观看待分析。我个人有以下几个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1,不是不开放价格讨论,但请在价格讨论时本着尊重卖家的原则,注意语气、态度。
    2,对于二手品比新品价还高的情况,坚决抵制(绝版、纪念版、限量版不在此列)。
    3,允许价格讨论,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心所欲口无遮拦。我在8264上玩了5年了,现在感觉风气很不好,你出东西,不管是什么价(甚至低于5折),总会有那么几个无聊的人上来就说句“价高了”“划不来”之类的话。你问他价高在哪里,以何为依据,更低的价格在哪里,却不见他人了。他的回复就在那里删不掉,影响你的正常交易。还有碰见那种几个马甲一唱一和说价高的,来来回回就是为了用尽办法压你的价,讨价还价的行为我理解,但是这种手段似乎有些太卑鄙了吧?
    4,我们做事不要搞一刀切,关于价格讨论的问题,版规中只是说尽量不要,属非强制条款。所以在具体交易中,请大家就事论事,客观看待。人家的价格明明很超值,你进去品头论足的砸场子,别人投诉你那是你自找的。但如果像二手量产货价格比新品还高的,路见不平一声吼,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0 16:32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5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出东西也是件麻烦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5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5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7-9 22:31
  • 签到天数: 32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5-6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8:}越来越正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24-5-30 11:3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6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新政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6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弱弱地问一下版主,求购贴也是这格式?{:1_24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6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上来就让我碰上。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7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一下是很有必要的,也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不愉快的交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自带搜索|下载论坛app|手电大家谈-手电筒爱好者之家 ( 备案序号:鲁ICP备05002565号 )
    以上言论纯属个人观点,与手电大家谈立场无关。
    最佳浏览模式:1920*1080


    GMT+8, 2024-6-1 11:40 , Processed in 0.214440 second(s), 5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