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8-5-28 00:42

商家规则&认证方法

商家规则&认证方法(请商家朋友们仔细阅读下列条款,提出申请成为商家时,默认为已阅读并接受下列条款)为了保证商家以及广大论坛用户的利益,特制定以下规则:

一,对于商家的要求
   1,加入论坛的商家须具备一定的实力,能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对于个人性质的二手交流者,请到二手交流板块。
   2,商家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不得发布防卫类物品、攻击类物品、刀具等;不得发布与手电无关的产品。
   3,商品描述,图片等不得有侵权行为,尽量使用原创的图片以及文字描述,使用他人的图片以及文章等需取得版权所有者同意,侵权使用他人文章图片等的行为触犯法律的,由相关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4,商家不得虚假描述、以次充好、虚标、夸大物品性能以及故意掩盖缺陷等。
   5,商家禁止以各种方式恶意炒做相关产品,包括使用马甲(同一人注册多个用户名)自我吹捧、以团伙形式共同炒做、先故意贬低再吸引普通网友予以平反等等手段。
   6,商家必须遵守版权法,不得发布任何假冒,仿造,复刻产品,论坛有权对相关帖子进行删除并保留进一步处理商家的权利。
   7,商家在论坛其他版面,不得使用主id或马甲发布任何广告,软广告,变相广告;商家不得在其他版面以马甲发表与自己产品相关的帖子;一经发现,斑竹有权转移到相应的专卖区或者删除。
   8,商家不得使用主id或马甲在技术版面发布主观诱导性的话题(比如,某某手电很不错,我向大家推荐某某手电等),以免有失技术讨论的公正性,产生误导嫌疑。
   9,商家不得通过发布所谓的意向调查实际以低价扰乱市场秩序。   
10,商家不得发布论坛授权该商家范围之外的物品。
11,品牌产品经DIY后不得使用原品牌进行宣传,需要标注DIY xxx产品以与原装产品区分。
12,商家在技术板块无发帖和回帖权限,如需参加技术讨论,请另行注册非商家id。但不得在技术区讨论商家相关内容、交易相关内容以及客服等问题。
13,以公司名义申请商家必须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以个人名义申请的商家不得以公司名义发布产品。
14,商家转让二手物品请在自己的专区转让,不得在二手交流区转让。
15,商家只允许在自己的专区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在其他版块以主id或者马甲形式赠送物品炒作信用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广告宣传。
16,商家不得在论坛发布侵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侵权,外观侵权,专利侵权等。论坛有权对有侵权嫌疑物品进行删除并对商家进一步处理。
17,商家的活动只能在商家自己的板块进行,不得在其他板块发布活动及进行宣传等。
18,商家的板块介绍需服从统一管理,文字内容以及图片版块介绍总高度不得超过4行标准字体高度,图片尺寸不得大于540*43,如需设定或更改版块介绍及板块规则,请联系管理员。
19,我们不提供顶部商家链接排位更改服务,如原商家开设分店可以在现有位置增加最多2家本人经营的分店(不得在原位置添加分店供他人使用)。分店本身不允许在原位置继续添加分店。
20,我们保留选择商家的权利。

二,商家拥有的权利
   1,商家可以在商家专卖区发布手电以及相关产品的贴子,广告,等等。
      论坛注册用户不能在商家专卖区发布新贴,只能跟贴,避免版面过于混乱,不易查询。
      商家最好尽量将相关的信息放在一起,并放在首贴,以方便大家检索,可以利用论坛的编辑帖子功能修改物品资料。
   2,因商家在板块内无删除帖子权限,需要做删除主题时,可以使用转移功能将帖子转移到回收站,需要删除回复时请联系超级版主或者站长。
   3,商家可以在论坛功能许可的情况下,自由定义自己的板块,具体操作请联系站长。
   4,每个商家专区最多设置2名管理人员。
   5,商家专区名称和论坛顶部的链接名称可以自定义,但必须统一,并尽量简洁,不得影响版面协调,长度统一为8个汉字(字符约定:2个半角小写字母或字符占一个汉字位,1个大写字符或全角字符占一个汉字位),长度不足部分以空格补齐,商家的顶部连接除使用半角括号()以及-这两种字符以外,不得使用其他特殊字符。(该条规定自2012.1.1开始执行,之前加入的商家需在2012.3.1之前完成更新)
   6,有淘宝店铺的商家,可在版块介绍中加入店铺连接,方便坛友查找。

三,商家的义务
   1,商家必须保证能够稳定供货,商家不得在无现货的情况下接受定金。如需要从其他地方发货,必须明确注明。
   2,所有商品必须标明售后服务的相关信息:质量保证期,免费退换货时间,超过质保期的维修服务等。
   3,所有物品必须明码标价,物品的描述必须真实,尽量详细,商品最好有清晰的实物图片,并可以提供相关的生产厂家连接。
   4,商家应及时解决论坛用户因产品质量以及服务提出的问题,其过程中应尽量照顾用户利益。
   5,商家产品出现问题后经过确认为质量问题,必须提供无条件退货服务。(整批产品论坛反映同一问题的,或者有相关部门检验证明为质量问题的)
   6,商家应尽量提供支付宝等中介交易,以减少纠纷。

四,违规处理
   
对以下行为的处理:
   1,商家不得在论坛进行价格战以及恶意攻击其他商家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如经查实,两次次警告不听者,第三次取消商家资格。
   2,商家因为严重违反论坛规则,造成重大影响的,论坛有权取消其商家资格。
   3,论坛商家超过2个月不管理专区者,取消顶部链接。在自己专区内超过3个月不发帖或者回复者,锁定专区。超过6个月不登陆论坛者,关闭专区。如有特殊原因,请向站长说明。
   4,商家因无法保证正常售后服务或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论坛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商家资格。   
   5,物品描述中出现虚假描述、以次充好、虚标、夸大产品性能、产品与介绍不符等,论坛将提醒更正,经3次提醒仍未更正,取消商家资格。
   6,商家出售论坛许可范围之外的产品,经提醒不改正的,论坛将直接删除违规帖,超过3次的,取消商家资格。
   7,为节约论坛资源,商家板块禁止鼓励灌水盖楼,所有的抽奖或者活动贴均不得在5000贴以后设置奖项或其他优惠,并且规则中必须表明禁止单用户回复总数超过100贴。鼓励灌水的帖子论坛将根据实际情况关闭或者删除。超过10000回复的帖子一律关闭处理。
         抢楼活动发表时请选中抢楼帖选项,以免楼层出现变化,设置每用户回帖限制不超过200贴,抢楼功能发布的帖子不可删除,另外可直接设置结束时间和中奖楼层。
   8,商家严禁使用马甲在论坛评论其他产品及品牌,相关帖子一律删除,情节严重者对相关id进行禁言处理。
   
   商家违规及处罚(以下条款除特殊约定外,均只针对本论坛)
    1,商家接受用户现金定金的(淘宝等第三方中介交易不在此限),限期改正并公开警告1个月,累计3次取消商家资格
    2,无明码标价,不明确标明售后服务内容、方式以及期限,限期改正并公开警告1个月,累计3次取消商家资格
    3,物品本身存在缺陷(同一批产品在论坛同时出现问题,或者产品经权威部门鉴定存在质量问题),限期改正并公开警告1个月,累计3次取消商家资格
    4,发布仿造,复刻,盗版物品,未造成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公开警告1个月,累计3次取消商家资格
5,拒不履行售后服务的,限期改正并公开警告1个月,累计3次取消商家资格
    6,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问题产品(假冒,劣质产品),在有合理解释并妥善解决善后的情况下,给一次改正机会,第二次发生,取消商家资格。
    7, 在明知产品有问提的情况下,故意发布问题产品(假冒,劣质产品),直接取消商家资格。
    7,商家发布有违法嫌疑的物品,给一次改正机会,第二次取消商家资格。
    8,商家发布国家明文禁止的违禁物品,直接取消商家资格。(不仅限于在本论坛的行为)
    9,商家行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取消商家资格并关闭id。(不仅限于在本论坛的行为)
      
五,商家授权制度:

商家采用授权制度,商家只能发布论坛许可该商家范围内的物品,扩大范围需要向论坛提出申请,如果擅自扩大范围,论坛将删除超范围物品,如超过3次超范围经营,将取消商家资格。



授权办法:
1,代理商家需取得所代理品牌厂家出具的手电大家谈唯一授权许可,并将扫描件发送给站长,确认无误后取得在论坛出售该品牌手电以及附件的论坛授权。
2,DIY商家向站长申请自己diy的品牌的代理权,确定diy作品无侵权行为后,取得在论坛出售该diy产品的授权。
3,同一品牌产品,论坛已经授权其他商家的,不再接受此品牌的新代理商,不再对新商家授权。
4,电池暂时不纳入授权范围。
5,每一个论坛商家最多可申请2个品牌(手电或配件均算一个品牌)的论坛唯一代理权,如需要更多的品牌代理权,请申请额外的商家位。



六,其他
   1,论坛斑竹成为商家后将取消论坛管理职务。
   2,论坛会对物品描述等进行一定的鉴别,尽量保证其可靠性,但不对商家提供的产品信息的准确性、商家朋友的信用程度、以及买卖过程承担任何责任。请买卖双方以最大诚信原则进行
交易。
   3,手电论坛不参与商家的任何活动,其中各种不可预测的事宜发生,与手电论坛无关,手电论坛只能尽力调解,并尽可能的避免再次发生,对其所造受的各种损失,手电论坛只能表示遗憾及同情。
   4,论坛不对交易进行担保。
   5,论坛已有商家代理的手电品牌,不接受新的商家申请。
   6,商家如需变更产品范围必须向管理员提出申请,经管理员审批后方可更改。
   7,代理品牌产品的需要提供产品的授权证书或者代理证书。
   8,论坛保留商家到期后终止续约的权利。
   9,论坛仅提供商家交易区域,对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纠纷以及其他法律纠纷交易者自负,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
   10,论坛保留终止信用过低或者对论坛造成负面影响的商家资格的权利,终止后返还剩余费用。
   11,非论坛原因引起的商家终止,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2,代理商家是指代理某一品牌产品或者品牌产品厂家直设的商家板块;DIY商家是指自己制作diy作品,或者提供diy配件以及定制的商家。
   13,如商家专区所有者在专区有效期内欲转让自己的专区,需取得论坛许可,并且购买者同样需要经过商家认证,具体转让办法请联系站长,私下转让商家所有权的,论坛不予承认。
   14,超过有效期的商家(过期,但尚未关闭专区时)不再享有专区的管理及发布主题权限。

七,商家认证办法
1,请将以下资料:

手电品牌(不可与现有商家重复)
所代理的手电品牌的授权证书扫描件
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厂家身份申请商家的)
论坛用户id
论坛顶部链接名称(长度为8汉字,具体要求请见顶部第二条第5点)
联系方法: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信箱、qq、淘宝旺旺、淘宝或天猫等店铺地址(没有可不提供)
售后服务联系方式以及地址
本人的身份证彩色照片(第二代身份证需要正反两面的照片);本人照片

发到站长信箱jwjjj@vip.sina.com。这些资料只做为认证及发生纠纷时使用,论坛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不对外公开。(以上信息必须为本人资料,如果使用他人的信息,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自负。)商家应保持联系方式的真实有效。如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站长。

2,商家需提供所出售产品的详细资料以及图片。

3,商家注册时需提供有效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4,如商家专区所有权变更,新的所有者必须重新提交认证资料及联系资料。



免责声明: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论坛停止,论坛不对认证商家作出补偿。
2,论坛不对商家与坛友的交易过程做任何保证;对于交易纠纷,如有确切证据证明是商家失信,论坛将视情况在论坛内对商家做出一定的处理,但不对交易做任何补偿。
3,对于牵扯到论坛商家的非论坛内交易纠纷,论坛仅提供交易纠纷的讨论场所,不接受投诉、不对交易纠纷作出评论,如牵扯到商家有违反法律的情况,论坛将取消其商家资格。

若以上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有出入,以相应法律法规为准。

本规则解释权归手电大家谈所有,有不完善的地方,随时补充修改








admin 发表于 2014-4-1 21:17

商家抢楼贴发表说明及要求
抢楼贴发布方法:
1,打开自己的商家专区
2,点击发帖按钮
3,填入帖子标题及内容
4,点击底部的 抢楼主题
5,填入抢楼的开始及结束时间,奖励楼层(该处设置的奖励楼层会在帖子中公开),每个用户回帖次数上限(为防止灌水影响服务器运行请设置200贴或少于此数),截止楼层(帖子结束的楼层)。
6,点击发表帖子即可完成发表帖子

注意事项:
1,发布抢楼贴请务必组织好抢楼规则,必选项包括:
a:开始及结束时间
b:奖品内容及数量
c:奖品发放时间及方式
d:马甲参与抢楼无效。
e:每个id发帖上限(在抢楼帖中设置,这里只是提醒抢楼用户)
其余规则可由商家自行安排
2,为防止恶意灌水影响论坛运行,请在回帖限制中设置为200或少于200的数字,限制每id最多回帖数目。
3,设置的奖励楼层会在帖子中显示,抢到该楼层的可以直接获奖,如需设置隐藏奖项,可采用截止抢楼日期的股票指数,彩票号码等作为随即抽奖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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