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bacc0 发表于 2025-4-29 09:19

dqp05 发表于 2025-4-28 20:17
查看网络,大概了解一些: 保险王那个垃圾产品,好像通过国家机构 认证的,所以不能说是假货,应该是 夸 ...

打官司请律师不一定有用,最终得看法官的水平。法官对于自己不懂的电子专业领域,不应该怀疑电子报社这样一家全国发行的电子专业媒体的专业程度吧。当年大家法律意识普遍不强,那个垃圾产品抓住电子报的疏漏加上当地法官的外行最终赢了这场官司。MD,其实亏的还不是我们读者的钱,可恶的垃圾!

----科创网:长沙"保险王"的真伪直到1997年1月24日中国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正式决定宣告91220640号(即"保险王"专利号)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时才揭分晓,然而此时《电子报》早已花去了57万余元的赔款和40多万元的其它费用。

xsw2 发表于 2025-4-29 14:09

tobacc0 发表于 2025-4-29 09:19
打官司请律师不一定有用,最终得看法官的水平。法官对于自己不懂的电子专业领域,不应该怀疑电子报社这样 ...

这还真不好说 .特地查了一下当年的民诉法, 完全可以管辖权异议. 从长沙移到成都, 结果很可能就不同了. ..

至于前面说的整版的窦娥式叫冤 ,好像是干扰诉讼名义,被罚了2w.

qdliuji 发表于 2025-4-29 14:43

tobacc0 发表于 2025-4-29 09:19
打官司请律师不一定有用,最终得看法官的水平。法官对于自己不懂的电子专业领域,不应该怀疑电子报社这样 ...

保险王那方是长沙的?我一直记成河南的了。那个官司法院肯定有问题,是个懂电子的就知道那垃圾产品。

huntone 发表于 2025-4-29 15:34

类似的,还有《无线电》杂志...

sjyangcn 发表于 2025-4-29 15:40

好几年没买合订本了,竟然倒闭了

zhaohang 发表于 2025-4-29 17:40

原来是停刊了。我几次去国家图书馆都没有找到电子报了,只好看看电脑报。

tobacc0 发表于 2025-4-30 10:18

xsw2 发表于 2025-4-29 14:09
这还真不好说 .特地查了一下当年的民诉法, 完全可以管辖权异议. 从长沙移到成都, 结果很可能就不同了. .. ...

还真是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侵权诉讼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好理解,就是这个“侵权行为地”不知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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