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潜
发表于 2010-6-28 07:38
本帖最后由 龙潜 于 2010-6-28 07:48 编辑
数量严重违规等行为,一律删帖处理,我那个帖子有到严重的程度吗?
来这里时间不长我是没看清置顶帖,但是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对于这种违规版主你是可以警告或者提醒一下的
而你选择了删除,这样不能服人当然你的 ...
5109122 发表于 2010-6-27 11:19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置顶贴里说的很清楚了,数量超标的帖子一律删贴处理。你自己没学习版规,没看置顶贴,那是你的问题。难道这个责任也要我来替你承担??
至于你说的,才来不久,没看清置顶贴之类,更是可笑。版规又没有设置阅读权限,新手老手都能看,怎么到你这就变成了“才来不久没看清”呢?才来不久就能成为你违规的理由?按照你说的,每个才来不久的人我都另外关照,那做商家的,能不能注册几十个ID,每个新手ID都“才来不久,小小违规”一下呢?
一方面,动辄要求用制度说话;另一方面,又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难道处处关照你,处处为你“提醒”,这才能让你“信服”。
事情不是这样做的。说句不好听的:其他板块发生纠纷,闹翻天了也就是打打口水仗。二手区确实特殊,涉及经济交易,一旦有纠纷处理不当就会给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也会给论坛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在二手区发帖回帖,不可能有那么多“理由”可讲,也没有那么多情有可原或是“人性化”,一是一,二是二,这样也是为广大筒友负责。
5109122
发表于 2010-6-28 10:46
置顶贴里说的很清楚了,数量超标的帖子一律删贴处理。你自己没学习版规,没看置顶贴,那是你的问题。难道这个责任也要我来替你承担??
至于你说的,才来不久,没看清置顶贴之类,更是可笑。版规又没有设置阅读权 ...
龙潜 发表于 2010-6-28 07:38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怎么感觉这位版主说话趾高气昂的样子,我都说可以了
到此结束over
5109122
发表于 2010-6-28 10:47
本帖最后由 5109122 于 2010-6-28 10:54 编辑
我觉得是这样的,由于二手板块比较特殊,是会发生金钱交易的一个板块,直接涉及到多方面群众的利益,所以定的有些规矩不能跟其他板块相提并论,
比如在新手区发帖,出了问题,1987斑竹基本都会m着你说话,或者在 ...
raidy 发表于 2010-6-27 21:27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谅解的我说出感受而已,看看这位龙版说话的腔调并不能息事。
我的言论就发表这里,不再跟帖说话
龙潜
发表于 2010-6-28 18:27
可以谅解的我说出感受而已,看看这位龙版说话的腔调并不能息事。
我的言论就发表这里,不再跟帖说话
5109122 发表于 2010-6-28 10:47 http://www.shoudian.org/images/common/back.gif
不反对你说心里话,我尊重言论自由。
但是,行为上必须遵守版规约束。
ravine
发表于 2010-6-28 19:52
悲哀的天朝,
菜刀实名,买个消炎药都那么麻烦,,
唉,,
下次lz学习淘宝上的,
出瑞士军刀包装,,送内装物
特工Z
发表于 2010-7-5 19:27
唉。。
反正对这个坛子已经越来越失望了
打算退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