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nights 发表于 2018-5-7 17:11

Ttyyoomm 发表于 2018-5-7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愧是土匪的想法,再说了,通过东方之星汶川地震实在也看不出土匪能有什么像样的救援,那种低劣的救援跟 ...

抱歉,我真的不想说的那么过分,对于一个不相干人来说,他的生命对其他人真的不重要…

dyffox 发表于 2018-5-7 17:45

wetnights 发表于 2018-5-7 17:11
抱歉,我真的不想说的那么过分,对于一个不相干人来说,他的生命对其他人真的不重要…
...

说得好,赞一个

Ttyyoomm 发表于 2018-5-7 19:33

wjh2972406 发表于 2018-5-8 00:50

xingjilang 发表于 2018-5-8 10:14

我觉得如果一定要探险,并且自己知道有风险,那可以先买个保险,这样可以降低国家负担。

新市委书记 发表于 2018-5-8 12:44

都是键盘侠

Ttyyoomm 发表于 2018-5-8 14:35

timwang 发表于 2018-5-8 14:39

曾经是一名老驴、一名领队,说下自己的观点,您支持和反对都行,别骂人就成。
首先,我的观点是模糊的,不是非黑即白的。
相对确定的有:1)人,肯定是要救的,甚至不管他是否属于“作死”;
2)收费的事情要有个法规、细则,包括什么情况下收、收哪些。
其次,探索也好、作死也罢,其实是没有特别明显的红线。
毕竟,为了管理的简单,景区也好、保护区也罢,习惯性用“禁止”。
有的时候,不被禁止的往往是在人山人海中来一起人畜无害却风景欠奉的旅行(个人观点,再美的地方如果堆满了人、几乎无美可言)。
再次,“作死”的情节是有的,这点成熟的驴也会感到愤慨。
有些时候,我能理解一些人去“按规定禁止穿行”的路线(不然和参加“夕阳红”旅行团区别并不一定很大)。但起码,如果你去、你要对你自己负责、你要了解自己几斤几两,你要做细功课、你要备齐装备。
举例来说:你中低难度的线路都没走过几次、经验和体能都欠奉,直接鸡血一针要去无人区、雪山,那就是作死;
你要去某难度线路,攻略也没看细,迷路与补给不足、异常天气与失温,这些如果你都不考虑,那就是作死;
徒步个成熟景区、爬个城中小山装备随意也就算了,明明要去雪山、低温区、高难线,拿些伪驴装备、迷彩君品扯什么户外唯意志论、装什么“解放鞋大侠”,那就是作死。
最后,为什么人们反感?与某些“驴”的自私自利、不知感恩、薄情寡义是密不可分的。
诚然,如果有人冒险穿行结果被困、消耗了大量公共资源后获救,也确实没钱支付成本。于我个人,我想我未必会怪罪他。至于浪费纳税人税收,这个道理是对的,但天朝有些事还是由不得那么认真。事实上,我所知的救援,至少在华东、是有很多民间、户外界义务救援队参与的(比如蓝天、公羊等等,也包括一些较专业的俱乐部,无论是不是他们的人、他们的事,都还是会尽力救的),从救援者自身防护、路线勘察到灯光照明、HAM中继,至少在华东这些义务救援队从装备到能力都是挺专业和强大的,我从没听说过他们有索要费用的行为。
但是,从类似复旦菜“驴”登山团导致年轻消防战士牺牲却冷漠无情,到一些三无(无经验、无装备、无意识)菜“驴”的狗血求救案例,确实令人难以同情,特别是一些获救后的“门门帐”表情(杭州土话,意思是好象别人应该的、欠他的),确实令人寒心。

即使如此,人还是要救、毕竟是生命。

amway0411 发表于 2018-5-8 15:48

必须付费

Ttyyoomm 发表于 2018-5-8 16:23

Ttyyoomm 发表于 2018-5-9 18:49

timwang 发表于 2018-5-8 14: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曾经是一名老驴、一名领队,说下自己的观点,您支持和反对都行,别骂人就成。
首先,我的观点是模糊的,不 ...

只能说这个社会确实脑残越来越多了,被他人救了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的越来越多。那些个被扶还讹人的老人就是典型。讹人不处罚那才是纵容,做了好事还被讹那真是心寒。但是好人难做,明知道心寒你还是不能见死不救,这是做人的良知。那些不顾危险参与搜救的人确实值得尊敬。

lcocktail 发表于 2018-5-25 22:08

Ttyyoomm 发表于 2018-5-9 18:49
只能说这个社会确实脑残越来越多了,被他人救了不感恩反而恩将仇报的越来越多。那些个被扶还讹人的老人就 ...

我是赞同收费救援的。
其实每年菜驴作死导致的救援费总数并不是太高,从国家经济层面说收不收费没差别。但是救援有风险啊,比如救援复旦十八驴就牺牲了一位警察。
但是在被救援的人当中,类似复旦十八驴那样,把救援视作理所应当,好像来救援的人都欠他的一样的脑残实在是太多了。顺便感受下当年的洗地文标题,比如《警察搜救驴友纵有牺牲也天经地义》,此文作者为复旦毕业的记者,原文发表在中国青年报。
有好奇心,探索未知我不反对,我也没立场反对。毕竟我第一次独自在山上露宿过夜时还在上初中,我自己就是特别能作的那种人。但是作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因为自己脑残,导致他人置身危险之中,这种行为真的是找骂。但是就算是脑残被困了,该就还是要去救不是?
这种会给他人带来危险的脑残行为还是越少越好(本人不反对经验装备体能等各方面都准备到位的探险),但又不能通过让脑残自生自灭的方法来减少这种行为,那么通过经济手段来调节下其实是个不错的方案。救援者的命也是命。

灯光 发表于 2018-6-3 11:35

后秦子曰 发表于 2018-6-4 14:16

后秦子曰 发表于 2018-6-4 21:57

timwang 发表于 2018-5-8 14:39
曾经是一名老驴、一名领队,说下自己的观点,您支持和反对都行,别骂人就成。
首先,我的观点是模糊的,不 ...

写的很好,这才是有建设性的帖子。那些发贴就“必须付钱”“活该作死”的,都是言论暴徒,这类人现实中见多了,说别人一套一套,自己遇到事就埋怨天下不公,哭爹喊娘。

shuai6131 发表于 2018-6-20 16:24

大家别吵了,都各有各的理,在我看来,救援费用我认为不需缴纳,因为这是义务。但是违规在先(不谈论这规定合不合理),所以罚款也是必须的。所以这个钱说白了就是以什么名义缴纳,缴纳多少的问题。

灯光 发表于 2018-6-24 23:07

怒海萍踪 发表于 2018-6-29 09:59

救人也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谁负责?救人的人摔死冻死了,谁负责?


自己作死的人的命是命,救援的人的命就不是命了?

怒海萍踪 发表于 2018-6-29 10:06

用罚款的方式让这部分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rw009 发表于 2018-7-4 17:57

垃圾人!和跳楼自杀的一样,该先拘留,拘留完再谈索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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